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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检察院深入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3-11-27  作者:阳文杰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滥伐林木行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保护林业资源,近日,鹿寨县检察院深入四排镇的部分村屯围绕滥伐林木罪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村委干部、村民宣传了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哪些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犯滥伐林木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并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在采伐林木前应当获得林业资源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方式进行采伐。



滥伐林木案件在农村中较为常见,而有的人不知道伐树前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有的人虽知需要办证,却分不清办证的范围。还有一部分人办了证,却在砍伐过程中多砍、乱砍。通过检察官以案释法,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滥伐林木行为的认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身边的绿水青山,知法守法,不逾越法律的红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蓄积量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蓄积量1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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