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鹿寨县检察院、柳城县检察院携手到刑事被害人罗某某家中走访,调查了解罗某某的身体恢复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共同商量解决罗某某生活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被害人罗某某是鹿寨县平山镇某村村民,2020年5月,罗某某骑摩托车与同样骑摩托车的柳城县村民、被告人罗某在柳城某市场路口发生碰刮,造成罗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罗某某受伤住院17天后,因无钱医治出院回家,至今不能痊愈。被告人罗某是建档立卡户,无能力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柳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因案致贫后,副检察长许开琦带案下访,和鹿寨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阳文杰携手走访被害人罗某某。检察官向被害人了解其身体恢复情况及生活情况,查看其住房等生活环境,为司法救助进行前期准备。检察官们表示,将会根据罗某某的受伤情况和生活状况,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其解决困难。罗某某对两地检察官下访关心、帮助表示感谢。
下一步,鹿寨县检察院、柳城县检察院将依照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携手联动,共同为被害人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