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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事迹展——陈明净:倾情公诉,忠诚履职
时间:2021-05-14  作者:黄程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明净,男,壮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鹿寨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多次年度考核评为优秀,二次被柳州市检察机关评为优秀个人,多次被鹿寨县人民政府授予嘉奖等荣誉称号。

陈明净同志先后在反贪、公诉、第一检察部工作。在办案中,他秉承“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无论承办简易案件还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始终忠于事实和法律,将案件质量做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成功办理了杨某羲挪用公款案,黄某诗受贿案,蒙某敏、梁某英运输毒品案,高某青电信网络诈骗案等一批对社会有影响的案件,协助办理了吴某军等13人涉恶势力犯罪案,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使犯罪嫌疑人不仅感到了司法的威严,也同样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以案释法为村民进行普法教育。

一线的办案工作艰辛困苦、繁忙疲累,忙起来不知道休息时间,即便这样,陈明净同志没有一句怨言,没有退却、吃苦耐劳,一干就是15年。2018年至今陈明净同志共办理490余件批捕、公诉案,办理案件数位列部门前茅。提出的量刑建议准确,诉至法院都作有罪判决,无一冤假错案。无论何时他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反面典型为镜子,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做到了坚持操守、廉洁从检。

默默的工作,勤奋的耕耘,在忙碌而平凡的工作中,陈明净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着铮铮的入党誓词和检察官誓词,为检察事业奉献着满腔热情和无限忠诚,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添墨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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