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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从案发到判决用时8天
时间:  作者:匡雪 张晶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近日,山东省新泰市检察院适用“刑拘直诉”做法提起公诉的公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入选山东省检察机关涉疫防控典型案例,该案也是山东省首例判决有果的涉疫情寻衅滋事案。

  从2月5日案发到2月13日判决,该案办理仅用了8天。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积极发挥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和对刑拘期间直诉做法的大胆适用。

  2月5日22时许,公某酒后无事,想起在网上认识的女主播刘某住在新泰市某社区,遂找朋友开车将自己送到该社区,以送防护物资为由经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后进入社区,但按照刘某提供的信息,公某并没有找到刘某。从小区出来的公某以遗忘物品为由试图再次进入社区时,执勤人员刘某依规定予以拒绝并劝返,因此遭到公某的辱骂殴打,王某等另外3名执勤人员上前制止时也遭到公某的殴打。23时许,新泰市公安局将公某带回调查。

  2月6日,公某被刑事拘留。当天,新泰市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全面取证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要求侦查机关对公某即时进行健康检测,排除隐患;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对公某近一个月以来的生活轨迹进行详细调查,查明其对本地区的防控政策、相关规定是否知情;并建议案发小区引以为鉴,对值班人员进行防卫基础训练。后经侦查机关取证,案件达到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

  11日下午,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尚在刑拘期限内的公某被移送审查起诉。新泰市检察院当即与该市法院沟通,确定该案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办理,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连夜审阅卷宗。

  12日上午,与看守所协调后办案检察官入所提讯犯罪嫌疑人,并联系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保障公某诉讼权利的同时,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某当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讯后办案检察官又联系被害人告知相关诉讼权利义务,听取被害人意见,半天之内做好了全部诉前准备工作。

  12日下午,新泰市检察院对公某提起公诉。13日,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认定公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宣判后,公某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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