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假冒防疫人员入室抢劫的被告人业某,经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业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业某此前是物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2018年迷上网络赌博后,他不仅丢了工作,还花光了所有积蓄。因无力偿还网贷,业某开始谋划入室抢劫。
2月11日,业某潜伏在被害人所在小区地下车库五六天后,摸清男主人的工作时间,在男主人开车上班后,来到被害人赵某的住所,谎称自己是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登记为由骗取赵某信任,待赵某打开家门后闯入其住处,采取胶带捆绑、持刀威胁等方式向赵某索要2000元。
2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报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承办检察官次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加强和公安机关及法院的协作配合,从严从快办理此案,从批捕到起诉、判决仅用了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