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扫黑除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发挥检察职能,为鹿寨经济社会发展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使命。

一、“收官”不收兵,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县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全力开展“六清”行动,努力交出六张过硬的业绩清单,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任务。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收官之年再出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确保线索清仓。对59名在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加大线索受理、排查、办理、移送,加强与县扫黑办、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的联系沟通,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确保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提起公诉的吴业军、梁海飞等13人恶势力团伙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已由县法院作出判决并已生效,各被告人被判处76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判处罚金共137万元。至此,我县打掉以张杰为首和以吴业军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两个共32人,打击人数和打财断血数额均位列全市县区前茅。确保伞网清除。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公检法共同会商研判,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深挖对恶势力坐大成势负有责任的“庸伞”。确保行业清源。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常态化,发挥检察职能,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乱象。针对不法分子大量注册无场地、无人员、无经营的“空壳公司”,倒卖对公账户,被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从而助长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秩序的现象,检察长亲自召集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通信等部门分析研究,出对策,开药方,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

二、全力以赴,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对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看守所安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重点部位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跟进监督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情况,严厉查处非法捕猎、贩卖、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受理审查起诉非法捕鱼、非法捕鸟案件共4166人。抽调5名干警配合政府开展疫情排查防控。

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配合公安、法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打击危害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80412人,批准逮捕2393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42685人,提起公诉381586人。其中,起诉毒品犯罪58101人,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犯罪1231人。被告人江科兵等22人贩卖毒品案已提起公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1个多亿的嫌疑人曹田湘、马俊鳓等3人已批准逮捕。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提高效率、化解矛盾的价值功能,办案中适用率达95.12%,位列全市前茅,衡量办案质量效率指标“案-件”比全市第一。

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加强对实体经济,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对涉案企业,深入走访了解经营情况,依法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依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柳州市悦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周大腾、周大舜、周天德骗取农业补贴案,考虑到该公司在中渡镇长盛村的选果场生产线已建成,骗取补贴被县农业农村局在申报审核阶段及时发现,属于犯罪未遂,国家补贴未受损失,嫌疑人认罪认罚,为不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只批准逮捕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周大舜,对担任该公司总经理的周大腾不予逮捕,该案入选柳州市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突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保障基本生活。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主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开展司法救助。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救助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残障人士4人,未成年人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万余元。其中单笔救助金达20万元,在全市最高。同时积极协助外地政法机关开展对本县困难群众的救助,协助珠海市金湾区检察院向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中渡镇马安村韦某某发放救助金11.5万元,传递了跨越万水千山的司法温情。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成并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115人,均做到所有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认真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

三、用心用情,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落实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双向保护制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业的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年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审查逮捕案274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3143人。对被告人卓礼顺利诱在校学生介绍同学卖淫并强奸学生案提起公诉,从重处罚。配合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对被告人赖建忠明知是被强迫卖淫的学生仍进行嫖亵以强奸罪提起公诉,被告人赖建忠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用心关爱未成年被害人,与县公安局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取证中心,避免办案中对被害人成二次伤害。与家长、学校配合,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疏导关怀。正在构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游乐住宿经营者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是遭受不法侵害强制报告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安全。深入开展法宣传和校园安全教育,从检察长到副检察长、检察官全部挂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远离毒品、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联合县教育局经常性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清查收缴涉罪教师员工从业资格证,清除校园“大灰狼”。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香烟摊贩的治理。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检查,杜绝“有害精神传销”。针对我县学校时有发生在校学生强奸或被强奸,介绍、强迫或被介绍、被强迫卖淫,严重侵害学生安全,严重扰乱教书育人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检察长亲自组织,联合县教育局开展调研,研究措施方案,制发检察建议,共同开展整治。

四、专心专注推行法治,维护公共利益

做实行政检察,大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正确履职,最大限度避免行政违法,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共利益。

全年共立公益诉讼案4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9件,国有土地出让领域2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其他领域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助力打造山清水秀美丽鹿寨。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对“鸟中大熊猫”中华秋沙鸭的保护。针对洛清江流域污水直排、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督促行政部门整治,取得良好效果。针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理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和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已整改完毕。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查处禁渔期非法捕鱼违法行为,责令3件案件当事人购买鱼苗放生,恢复水域生态。正在监督相关行政部门处理乡村垃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排查药店、诊所、医院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药品行为。对无备案、无卫生安全保障的乡村流动熟食摊、校园、医院周边流动食品摊点督促监管部门整治。倾力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房地产开发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等共计1100万余元。针对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纠正。正在督促监管部门加强对闲置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利用。在全市县区首次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弘扬理念,凝聚共识,营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氛围。

五、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树立共赢多赢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有成果。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加强检察监督。全年监督立案16件,撤案15件,纠正违法22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0人,纠正遗漏罪行36起,不批准逮捕64人。刑事执行监督有作为。推进社区矫正检查工作常态化,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乡镇开展3次监外执行大检查,走访服刑人员78人次。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44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进步。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找准监督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全年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件。

六、始终如一,在反腐败工作中履职尽责

树立配合是政治要求,制约是法定责任理念,与县纪委监委紧密协同,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纪法衔接,应邀及时介入调查,及时对接案件,准确审查案件,出庭指控犯罪,确保监察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8人,作出逮捕决定44人,提起公诉58人。成功指控了原融水县政协主席潘文辉受贿案、原县住建局副局长潘良峰受贿案、原鹿寨县税务局第二分局局长陈达刚受贿案。

七、驰而不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发展厚植根基。抓思想政治引领,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检答网”、学习强国APP,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抓专业素能提升,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突出检察官办案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开展“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八、自觉主动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听党指挥。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工作,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重要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今年有三名检察官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加强检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布程序性信息821条、重要案件信息65条、法律文书359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鹿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治自觉还不够。思想政治学习没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服务保障职能发挥不到位。二是法治自觉还不够。工作理念与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不适应。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检察自觉还不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不匹配。工作智能化水平偏低。四是行动自觉还不够。队伍执行力有待加强,干事创业精神有待提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三五年远景目标开局之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和人民“刀把子”作用,推进“平安鹿寨”“法治鹿寨”建设,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鹿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中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同心同向,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方向,充分保障和服务好大局,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增添检察底色,为服务“六稳”“六保”贡献检察力量,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输送检察温度。

二、加强创新引领。落实检察改革,谋发展,重自强,以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加强对改革创新,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业务建设。加强“平安鹿寨”建设,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市域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鹿寨。

四、加强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提高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召唤使命,梦想照亮未来,奋进正当时。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精神,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本院简介
领导班子
机构设置
办事指南
法律法规查询
荣誉室
案件信息公开网
党建园地
举报信箱
新浪微博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民生路1号

邮编:5456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