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鹿寨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司法办案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鹿寨县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2022年1月至6月,该院全体人员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件。从记录报告来看均是过问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无干预插手案件的行为。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把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任务,抓实抓好,坚持“逢问必录、应填尽填”原则,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杜绝干预司法办案行为,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