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院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现对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三、监督对象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含工勤人员、聘用人员等)。
四、投诉举报途径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您可以拨打电话0772—6817101,致信电子邮箱6817101@163.com或致信鹿寨县民生路1号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45600)反映,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另外,在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左侧围栏处设有举报受理信箱。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