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怠于履行对牛蛙养殖污染水资源的监管职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的管理职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鹿寨县水利局怠于履行对牛蛙养殖场非法取水的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案、鹿寨县中渡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的管理职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鹿寨县鹿寨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对非法养殖牛蛙的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案、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行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牛蛙养殖的监管职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怠于履行对非法养殖牛蛙监管职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案等7个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9:00
二、听证会地点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
三、有关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3年4月24日18:00前向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达到会场。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6817701
联系地址:鹿寨县民生路1号
特此公告。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0日